深夜的燈火似較正午的烈焰還引人注目,這樣想著,抑制泅回黑海的慾望。

詩之於我並不在於表達,在過了許久以後終究發現、那竟是我最不在乎的事。文字實比想像中限制人更多,就算試圖尋找某種可以依歸的文學理論,但最後還是屈服於情感之下,於是寫詩之於我成了理所當然的謊,反覆揀選辭彙來更趨近或閃躲瞬間的感情,許多時候思考,但轉換成文字的瞬間確切的知道有更多失去了;我無法描述無感之物,卻也無法完整敘述所感所思,於是只能徘徊於龐大的語意之外,試圖尋找一個恰當的隱喻供人停駐。對我來說,詩是最接近真實的語言,因為擁有足夠的空白容納溢出,因此寫詩也是一個人的事,與他人無涉。

許久不再翻看新書,除了已經沒有空間再擺放書籍,我所擁有的紙本書也已足夠處理大部分情緒了。我知道哪種文字在何時可以寬解我,某些偏好或情緒會讓同一個文本在清晨或傍晚造成不同的體會,每本書都在不同時刻存放著我的情緒,總是這樣,所以沒辦法真正客觀。

總是會想我是真的愛你嗎?如果是愛,那無論遇到何種困境應該都可以度過,無論如何艱難應該都可以忍受,但如若連訴說都不肯,那是否只不過是區區的、喜歡而已?

假如真有火就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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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麥色狐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