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童女之舞2

   --一個女孩可以喜歡另一個女孩到何等程度呢?

  在稚澀的青春時期,總會有一本書是心頭上的聖經,我們將它藏於抽屜,傳抄語句彷若散播隱密的教義。那時的我狂熱崇拜著《蒙馬特遺書》中爆烈的情感,而被妳小心翼翼捧在手上的,則是炫目迷濛的《童女之舞》。我們熱衷於膜拜顫動心房的詞彙,信仰聖經中各式隱晦的預言:妳總在傳遞的紙條中夾附各式花葉,而我開始豢養仙人掌並秘密將其命名為兔兔。我們各自建構著晦暗而嚴謹的儀式,默默燃燒隱匿的情感,卻不曾也不敢交換自己手上的聖經,害怕破壞彼此不能言明的默契。

  像是相守彼此隱晦的痼疾。

  畢業後的那個夏季,兔兔死了。對離別已經無所畏懼的我開始尋找妳的聖經,跑遍學校附近的書店,才發現曾離自己那樣近的小書竟已絕跡。花葉開始泛黃,妳的筆觸焦脆薄弱近乎透明,所有的存在被時光沖刷到杳無痕跡,而我幾乎開始懷疑這些記憶來自於寂寞太久的夢境。

  然而《童女之舞》竟再度撞入眼簾。

  青春稚澀的封皮不再,改為更加優雅成熟的妝容,彷若這一代人青春的見證與告別。原來已經十三年了嗎,一邊撫摸著凹凸的書皮我想,像是對我們的悼念。幸好還有人記得它,還有人願意復刻這成為經典的絕版,我輕緩地捧讀字句,模仿妳小心翼翼的手勢翻閱書頁,惶惑而竊喜於窺探妳隱蔽多年的痼疾。我終於得以確認你是否是我的鍾沅,確認自己是否就是童素心。

  親愛的紫玫瑰,我已分享了妳的秘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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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麥色狐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